海南省地质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阅读量:2729 更新时间:2021-09-08 16:43:33

海南省地质医院是海南省地质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以康复治疗、综合门诊和社区服务一体的二级康复医院。为顺应我院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海南省地质局局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1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专业技术岗:19人。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海南省地质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医院事业;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海南省地质局的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报名。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应聘人员须填写《海南省地质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所报岗位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报考专业方向证明和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交到海南省地质医院6楼会议室(海口市金地路1-4号)。联系电话:68951623。

  (3)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4)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9月24日前。

2.审查内容:应聘者《海南省地质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委培、定向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在职证明。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短信通知。

2.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1:2方可开考,未达到 1:2比例的,应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2的比例产生,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或经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做出是否录用的建议,并将拟聘考生基本信息、考试情况、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汇总报局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

在海南省地质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通过招聘后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待遇参照海南省地质医院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五、招聘工作要求

严格按工作方案实施,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6835391

附件:1、海南省地质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海南省地质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海南省地质医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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